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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16:17 点击:

各系、各专业: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巩固和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素质和培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2017年10月27日启动,到2018年6月8日结束,请各系、各专业组织落实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阶段:题目申报(2017年11月10日之前)

第二阶段:学生选题(2017年11月20日之前)

第三阶段:填写任务书(2017年12月8之前)

第四阶段:完成开题(2018年1月6日之前)

第五阶段:中期检查、学生自查(2018年4月10日之前)

第六阶段:答辩、汇总成绩,同时提交未通过学生名单(2018年6月1日-8日,各专业自行安排)

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

学院对参加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已完成)。

二、选题和开题

1.题目申报与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尽可能与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的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应有益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独立工作的能力。鼓励探索协同视角下的毕业设计(论文)模式,鼓励学生跨学院、专业选题。推行团队合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各系、各专业首先组织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填写上报《附件2.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XX专业》,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然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1),各系、各专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安排表(附件2.1-毕业设计(论文)安排与审批表-XX专业)。学生选题后,应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的国内外专业资料,并将一篇与所撰写论文内容相关的外文文献译成中文(不少于3000汉字),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2.开题

各系、各专业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附件4),开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时间要求

1.2017年11月13日前各系、各专业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将跨学院招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报名要求报教学办。

2. 外出或者跨专业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在11月20日之前办理完毕手续。

3. 题目来自企业的、赴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本专业应同时配备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论文质量与进展。

3.2018年1月6日前各专业组织所有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三、中期考核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根据任务书的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指导教师按照任务书进度要求定期检查和督促学生高质量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系、各专业负责组织中期进度考核。

★时间要求:

2018年4月10日以前各系、各专业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评阅答辩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填写导师意见书后,交各专业组织的专家组评阅,并填写评阅意见书(内容和格式详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手册》)。经专家评阅通过,由各专业组织答辩。答辩结束后将情况汇总表(附件13)报教学办。

★时间要求: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8日期间各系、各专业组织学生进行答辩,提前一周将答辩安排(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学办。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各系、各专业要认真组织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对于在学科领域、科研、工程应用等方面有创新和较大实用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附件6、7、8的电子文档和附件6、7的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学院公示后,向教务处提交推荐名单。

建议:参加优秀论文推荐的学生在本专业完成预答辩。

★时间要求:

2018年6月7日,学院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有意向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在2017年6月5日之前完成定稿论文、附件6+7+8以及答辩PPT(5分钟)的提交。

六、成绩记载与归档

各系、各专业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记载和归档,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按时完成成绩整理、上报及归档工作。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进行正式装订,以用于论文答辩和归档,装订内容按照顺序应包括:

1.封面(附件9);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1);

3.正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毕业设计小结、附录)(附件10)。

档案袋装袋要求:

1、铅笔填写封皮内容。

2、内含:论文、外文翻译、管理手册,根据毕业设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绘制图纸。

时间要求:

2018年6月12日前将毕业设计成绩(附件11)交至教学办,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7月6日之前完成,提交本专业毕业设计总结、学生论文的电子版、纸质版)。

、论文查重抽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学校将对2018届毕业生进行论文查重工作,相关安排见后续通知。

八、其它相关要求

1.学生要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不得有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2.各系、各专业应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因事因故请假,必须事先向指导教师、辅导员和教学副院长申请并获得同意。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毕业设计

(1)学院考勤累计缺勤15天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的。

(2)论文经相关老师评阅认定为不满足任务书要求的。

(3)论文进行期间表现较差的。

重新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费用自行承担。

4、未达到答辩标准或答辩不通过的,须重新答辩,重新答辩在2018年的9月20日之前或2019年3月20日之前完成。重新答辩的学生提前2周进行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学办审核,审核通过,指导教师组织送审、答辩并报送答辩结果。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韶辉 简粉,联系方式: 88491445

邮箱: songwsh@nwpu.edu.cn。

机电学院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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