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机电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8 点击:

    为切实维护学院学生工作稳定,认真、及时处理好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事故的危害,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特制定机电学院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院领导领导下,从讲政治和安全稳定大局的战略高度重视学院学生稳定安全工作,建立学院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处理体系,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及时处理、应对学生突发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信息畅通

    建立以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教导员、辅导员、班指导教师为突发事件处理主要骨干的信息网,及时发现问题并向学院和学生处报告。重大事件立即上报,一般问题2小时以内上报,苗头性问题24小时之内上报。

(二)保持通讯畅通

    学院全体学生工作干部时刻保持通讯的畅通,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内(一般为10分钟)能到达规定岗位。

(三)分级落实责任制度

    学院党委副书记为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负责人。

    研究生教导员为学院学生突发事件中研究生的直接负责人。

    各年级辅导员为学院学生突发事件中各年级学生的直接负责人。

    班主任为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各班级学生的直接负责人。

    学生班长为学生突发事件各班级工作的具体执行人。

    其他人员根据发生学生突发事件时由学院安排。

三、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慎防因工作不力、指挥不当而激化矛盾。

    1、发现书写、张贴和散发有闹事苗头的大小字报、传单时,应当立即扣留当事人并交公安处。

    2、发现有学生参与串联闹事活动时,坚决予以立刻制止和控制,学生由本学院负责带回查明情况,同时报学生处、党政办和公安处。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和班指导教师全部出动,要将队伍控制在校内,坚决带离组织者,驱散其他参加者,劝离围观者。一旦游行队伍走出校门,必须紧跟队伍进行有效组织,防止外人进入队伍,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和不发生过激行为。

    3、发现学生因敏感事件集体签名活动时,立即报告,组织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干部队伍出面负责劝说学生不围观,避免发生人群聚集,并密切注意事态动向;组织者为本学院学生时由学院负责将人带离现场,组织者为校外人员时学院配合公安处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组织有序。

    4、出现闹事的集会、演讲、大范围起哄,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应迅速按通知到出事区域。对于集会和演讲,要控制集会、演讲现场中心部位,快速判断并将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带离现场进行审查,劝服围观学生离开,继续注意掌握各方面动向,做好取证工作;对于大范围起哄,要分组进入学生公寓,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共同了解情况,制止起哄。将违纪者和带头闹事者带离宿舍,进行审查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学院依照学校规定从重进行行政处理,24小时之内将处理意见报学生处。

    5、当学生宿舍发生火情时,在第一时间内报警;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应迅速按通知赶到出事区域,接受公安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工作,并落实相关学生情况,配合、做好学生的救治和生活保障工作,保持学生思想稳定。

四、实施方案

(一)发生突发群体事件

    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应按要求在突发事件学院责任划分区域(教学区东门区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行使职责: 

    学院责任划分区域负责人: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以及学校确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

    工作人员:机电学院全体辅导员(以及学校确定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任务:在教学区东门至11舍组织学生形成一条隔离带,保持校内学生与校南门之间的正常距离。

(二)学生公寓发生火灾

    当学生公寓或宿舍发生火情时,在第一时间报警(火警电话119,校园报警电话88494110),所有学生工作干部和班指导教师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在公安处统一安排下,配合学生处与公安、消防、医疗、后勤等部门开展工作。确定火情解除后,配合学生处,在后勤产业集团安排下落实遭灾宿舍学生的临时居住和正常生活保障等事宜,做好一切善后工作。配合公安处进行事故的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因个人原因导致灾难的违纪者进行处理。

    注意: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三)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

    1、发现学生食物中毒现象,及时报告学生处,并送学生到校医院治疗;

    2、学生工作干部应立即全面了解情况,同时向学生处反映情况;

    3、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4、组织陪护人员队伍,安排专人负责陪护。

(四)盗窃案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生处、公安处汇报,经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2、接报后,辅导员应迅速赶到现场,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五)活动安全

    1、组织学生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学院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引发的后果由组织人负责。

    2、经批准的外出活动,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学院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六)传染病防治

    1、学院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学生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向学生处、校医院报告;

    3、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进入学习、生活等公众场所,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五、其他

    1、在应急情况下,所有学院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学院各相关直接负人结合所负责年级或学生团体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低一级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紧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