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西北工业大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教字〔2019〕73号),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的教育教学规律开展实习工作,原则上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对于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本科生,为了加强实习过程指导,确保实习质量,特作此规定。
1. 申请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本科生应有良好的平时成绩和在校表现,原则上应组成不少于三人的实习小队。
2. 需制定详细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时间安排,由校内指导老师和学生所在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
3. 要有拟前往实习单位(拟前往单位不能在家庭所在地)的接收函及单位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学生要留下联系方式;拟前往实习单位要指定相关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并在接收函上注明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
4. 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本科生,提供个人书面保证,写明住宿安排及实习期间安全责任注意事项;本人必须办理保险,同时要有家长知晓书。
5. 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由各专业研究审批;各专业要严格掌握自行外出参加生产实习的学生数量;各专业要指定外出实习学生的校内指导老师,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对外出实习学生进行定期检查,若实习质量和进度无法按计划进行,可随时终止实习。
6. 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学生回校后将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交给本专业实习带队老师,参加本专业的统一答辩考核。
7. 分散开展生产实习的学生,实习期产生的费用自付。
8. 特殊问题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各专业严格审批手续,以上条件落实后,方可批准学生分散开展生产实习,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机电学院
2023年5月